商报讯(记者 刘杰)备受业界关注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日正式亮相。按照《办法》要求,700多亿保险公司合规资金将获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首个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试点也有望于4月份正式启动。不过,出于对风险的考虑,《办法》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比例进行了严格限制。
经国务院批准,昨日,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办法》,这也是目前国内第一部基础设
施项目投资的管理规章。不过,相对于去年8月间下发的《征求意见稿》,经过数次修改后的《办法》最终也未能将房地产列入投资范围。
出于对风险的考虑,《办法》在开辟渠道的同时,对投资比例等进行了极其严格的要求。
《办法》二十五条规定:人寿险保险公司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金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季末可投资余额的5%(此前为15%),而财产险公司的上限为2%;人寿险公司投资单一项目的上限不得超过该项目总预算的20%,财险公司的投资上限为5%。按照《办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比例已由寿险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资产的15%下降到5%,其他保险公司上限为2%。据悉,截至今年2月,我国保险总资产已经超过1.6万亿。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以此估算,可投资基建的险资由最初的2000多亿骤降为700多亿。
此外,“投资计划可以采取债券、股权以及收益权、经营权等其他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但自筹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60%,且资金已经实际到位;项目方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30%,且资金已经实际到位”。以及只能投资符合“国家级”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等等。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取消了原计划对保险公司总资产的要求,改为所有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控股公司都可以参与基建,无论资产规模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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