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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定富痛斥商业贿赂 保险潜规则遭遇监管大棒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 14:48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孙轲 北京报道

  几乎毫无征兆,反商业贿赂突然成了今年保险监管的重头戏。

  在3月16日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治理保险业商业贿赂”将成为下一阶段保险监管专项工作。

  过去保险市场竞争中的一些潜规则(尤其是围绕手续费)都被列为商业贿赂。吴定富在全国保险监管会议上说,“局部地区和部分业务领域高手续费、高返还、高回扣等违规行为屡禁不止。这些商业贿赂行为影响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监管会议上,一份名为《关于保险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被发到参会的各地保监局局长及副局长手中。涉及到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账外暗中直接、间接给予投保人或其工作人员回扣、财物,暗中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手续费,保险公司因收受投保人、被保险人财物而违规承保或理赔等十大方面内容成为治理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上述行为列入商业贿赂范畴,意味着监管惩治手段的加大。过去保监会对一些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大多采取对公司法人行政处罚,而定义为商业贿赂后,则可以根据刑法对自然人进行惩处。保监会一人士告诉记者,“保险业的不规范经营问题,有些将成为商业贿赂问题,会根据《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保险法》等法规依法处置。”

  剑指“潜规则”

  “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胡锦涛在新年伊始的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用这段话特别强调了对反商业贿赂问题的重视。

  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第四次全国廉政会议,在部署2006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治理商业贿赂成为重点之一。而有关反商业贿赂内容的刑法修改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

  对保险业来说,“商业贿赂”现象已存在多年,并已渗透到涉及财险、寿险、中介和资产管理的各个业务领域。

  “对保险业违规行为的检查每年都会进行,却无法杜绝这类现象,双方都会把账目做得很漂亮,甚至有两本账,真想查出问题不容易,并且要从根源上解决保险业的商业贿赂,难度很大。”一位保险业内资深人士表示。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却认为,只要认真查,所有问题都能查出来。“银行保险业务可以争取银行监管部门的配合,看银行的入账费用和保险公司实际支付的费用是否一致,中介业务可以产寿险公司与中介公司联动查账,而直接业务可以通过发票检查摸清费用的去向。”

  “如果中介公司做了很多业务而佣金收入却很少,就有替人洗单的嫌疑。”郝演苏说。检查中介机构业务和财务的真实性可以成为治理保险业商业贿赂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切似乎并不如此简单。

  一位大型寿险公司的业务经理向记者介绍说,“每家公司基本都是总公司下拨给分公司一定比例的综合费用率,这其中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展业费用等,然后从分公司到业务部门、展业团队、业务员层层分解,最后到业务员手中是按保费发放一定比例的佣金,业务员就会用自己这些佣金去打点客户。”

  “大家都会在业务拿进来前算好自己能得到多少佣金,根据这个数字跟客户谈能返还多少点位或盘算花多少钱来请客吃饭、送礼。”该人士介绍说,“有时业务员也会把自己的所有佣金全部花到客户身上,只为靠这笔业务保级或晋级。”

  大型商险的商业贿赂

  在监管会议上,吴定富指出,解决不规范经营问题是今年的四项监管工作重点之一,这其中包括不规范的假数据、假赔案、假退费及非理性价格竞争,今年要整合全系统的监管力量,针对重点公司、重点地区、重点业务开展全国交叉专项现场检查。

  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检查包括车险、银行保险、团体保险以及此前较少提到甚至有点被忽视的大型商业风险项目。

  除了价格战不断的车险市场外,保额高、风险集中的大型商业风险项目也是各财产险公司的风险集中区。

  一财产险公司业务部经理表示,现在地铁、港口等大型商业风险项目的费率已经拼杀得很低了,“我们还是会为了争取到客户私下给经办人一些承诺,表面费率拼不过只好在其他方面下功夫。‘打点’一些人。这其中涉及到客户方的总经理、副总、财务部、招标采购小组负责人等等,甚至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

  “打点”客户最常用的办法是通过中介公司将保费的一部分折成现金装进经办人的口袋。由于中介公司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和代理费用,因此保险公司会在收到保费后开具一张佣金或代理费用支票,中介公司背书给其他公司后再以保费的形式交回保险公司,此时业务人员手中若有客户交纳了现金保费则可将背书后的支票交给保险公司,而将现金留在手中。

  “现在很少有业务员将业务做在自己名下,都是通过中介渠道,公司业务系统里记录的基本都是中介业务。”该人士说。而这无疑虚增了中介渠道为中国保险业贡献的保费收入。

  保监会财产险部一人士表示,治理财产险的商业贿赂肯定要与治理中介机构的商业贿赂问题相结合,同时也要从源头上解决大型商业风险项目的价格无序竞争。

  吴定富在监管工作会上表示,财产险要通过规范手续费列支渠道,在精算报告中明示手续费标准来治理商业贿赂,同时保监会正在就大型商业风险项目制定行业《纯风险损失率表》,还将颁布《危险单位划分指引》,并利用再保险治理和整顿大型商业风险项目的非理性价格竞争。

  确定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也是为了更理性的定价。一专门从事大型风险项目的保险经纪公司人士介绍,保险公司承保一个保险标的自留额和分出额各是多少不是由标的总价值决定的,而是以危险单位为基础。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上述人士表示,由于以前业内没有统一的危险单位划分标准,因此如果一家保险公司希望保费全部自留,同时符合《保险法》的规定,就会把一个标的划分成很多危险单位,这样的结果是没有进行应有的风险分散,同时定价权掌握在一家公司手中,容易造成非理性的定价。

  而据记者了解,保监会已经将这两项工作交给人保、太保、平安、华泰四家财产保险公司及瑞士再保险公司、慕尼黒再保险公司和中再等三家再保险公司,他们将对各类大型商业风险项目确定纯风险损失率和进行危险单位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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