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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年内推出无理由退保 针对理财类产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13:29 扬子晚报

  继年初提出在上海试点“无理由退保”,上海保险业正着手制订寿险行业服务标准,可望在年内出台。今后保险公司的服务,若达不到这些标准,投保人可要求“无理由退保”。这是上海保监局和保险同业公会在13日举行的“保险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志愿者聘任仪式”上透露的。

  保监局年初提出“无理由退保”的设想后,一度引起部分保险公司的异议。即将试
行的“无理由退保”,主要是针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纯保障型产品则不适用。

  据了解,所谓“无理由退保”,即保险营销员向投保人推销保险时,如不符合行业服务标准,如涉嫌误导或没有进行风险提示等,无论这份保单过了多久,投保人都可以要求退保,保险公司必须100%退还已经缴纳的保费。举证方面,如果投保人要求退保,举证工作将由保险公司完成,保险公司必须拿出相关证明,举证当初的服务是符合标准的。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秘书长何静芝也表示,“无理由退保”要正式实行,必须制订可量化执行的行业服务标准。保险公司如果未达标,投保人要求全额退保引起的损失,也是对保险公司的一种惩罚。她透露,行业标准目前正在紧张制订中,最快五六月份,最晚年内推出。秦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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