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消协称保险市场尚存四大问题 投保时应留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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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 14: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3月8日电 (记者 晏国政)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出消费提示称,由于相关法规的不完善以及消费者缺乏辨别能力,当前保险市场尚存在格式合同等四大问题,普通消费者在投买保险时应当留心。这四大问题分别是: 保险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主要表现为业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对保险条款理解模糊,理赔制度不按规定办。此外,一些保险业务员虽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但他们利用消费
投保容易索赔难。消费提示称,保险业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操作尚不规范,消费者在拒赔问题上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依据。另外,理赔往往需要出示当时的证据,而被保险人如果独自在外受到伤害,一般第一时间是去医院治疗,而不是报告给保险公司或者留下证据等,这就给理赔造成一定的难度。 保险合同中普遍存在格式条款。保险合同中一些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如除外责任、中途退保等,代理人在宣传中或含糊带过或干脆不说;在赔付率较高的意外险条款中,时常会出现可能引起歧义的或保险公司有专门解释的专业医疗术语;在“责任免除”一栏中,一些条款由于字体设计较小,加上代理人“瞒天过海”,消费者往往不太在意。 夸大宣传现象严重。对于投资类保险来说,部分保险公司由于过去的资产收益率并不理想,在卖保险时常常“顾左右而言他”;有的公司收益公告甚至屡屡出现“失误”。此外,按规定代理人不能在推销中承诺预期收益,但是一些代理人却根据保险公司某一时段的收益率进行夸大和误导,以吸引消费者购买。(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