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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在京成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9:00 金时网·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3月2日讯 记者张兰报道 日前,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据保监会相关人士称,该理事会的成立是保监会在完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过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标志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保险保障基金运作机制已初步形成。

  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在出席会议时指出,作为我国保险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一道重
要防线,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建立和规范,是我国金融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创新,为我国按照市场原则建立保险市场的退出机制和更有效地保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提供了制度和物质上的保障。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险保障基金由保监会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则主要对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实施监督。《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实施之后,保监会就开始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在规范保险保障基金的收缴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是规范了保险保障基金的缴纳、加强了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合理安排保险保障基金的投资组合、筹建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等。

  李克穆表示,保险保障基金作为保险公司自我募集形成的行业互助性质的法定基金,是否能做到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直接关系到每家保险公司和广大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因此,今后保监会将会进一步加强对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也希望各理事单位充分发挥监督权,对我国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完善多提意见和建议。

  据悉,本届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由13个理事单位组成,它们分别是: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各理事单位对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建立和保监会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保险保障基金的缴纳、管理和使用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就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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