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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产寿协同图谋车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16:17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王小明

  深圳、广州报道

  产寿协同

  南中国的冰雨无法阻挡安联保险集团“产寿协同”的策略步伐。

  2月28日,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安联大众”)广东分公司福田营销服务部与安联保险公司(下称“安联保险”)广州分公司深圳营销服务部在深圳同时宣告正式开业。与两家分公司在广州的布局类似,两所营销服务部在深圳亦选择同一大厦,甚至同一楼层。

  根据安联方面提供的资料,安联未来的创新走向是:安联保险集团属下产险寿险公司即将在产品配合、品牌建设、销售渠道、产品和服务等多个领域展开紧密的合作。

  2005年12月8日,安联保险的相关人士随同安联大众相关负责人一道前往深圳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深圳保险形势介绍会。这次会议,正式确立了包括安联大众和安联保险在内的保险公司不必向中国保监会申请分公司程序,可以通过广东(广州)分公司旗下的营销服务部形式进入深圳市场。据当时与会人士透露,参加该会的财产险公司仅安联保险一家。

  然而,基于中国现行的产寿险分业监管体制,业务层面的混业经营至今仍被严格禁止。此次双双亮相深圳,是安联方面第一次提出“协同”、“创新”等字眼。按照该公司计划,产寿险之间的互动已进入业务层面。

  安联大众总经理孟建安强调,这两个营销服务部是在深圳保监局分别报备的。目前安联的产寿险合作都是在监管方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交叉销售到现在还没有得到监管方的正式允许。

  但孟同时也介绍,按照安联在全球的经验,其在

意大利、法国等市场均采用产寿合一的方式进行。而从减低成本考虑,如果在中国有此机会,安联亦不排除采用此道。

  根据记者掌握的情况,早在年前安联大众广州分公司的相关人士就已开始建言广东保监局,表达希望安联大众的业务人员销售安联保险产险产品的请求。

  安联保险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黄颂安在记者追问下也证实,该公司曾于去年广东保监局相关负责人来该司调研时口头提出尝试产寿险交叉销售的申请。

  试水车险

  黄颂安向记者透露的另一个讯息是,安联保险已在去年获得保监会批复,允许其开展车身险业务。

  据安联保险一内部人士介绍,车险销售很有可能是安联方面进行产寿险交叉销售合作的主要部分。以深圳车险市场为例,目前在该市场活跃的保险营销员约有17000名,其中大部分是寿险业务员,由于其手中掌握大量客户的包括车辆信息在内的综合信息,财产险公司放出的车险保单往往借助他们之手进行终端销售。而这一并未被监管部门正式或许的销售模式,已成为财产险公司拼杀车险的“潜规则”。

  此外,按照现行监管要求,作为外资机构,安联保险无权经营第三者责任险。黄颂安表示,安联保险将在车险销售领域与中介机构进行合作,靠代理公司寻找相应的第三者责任险合作伙伴。具体流程为,安联保险通过电子

汽车保险系统,将出单端外挂至合作车行,而消费者在选择安联保险提供的车险时,将获得由安联保险提供的车身险以及由中资保险公司提供的第三者责任险两张保单。

  安联保险此举,与已于2005年6月开始销售车身险的另一家外资机构美国利宝互助保险重庆分公司不同。利宝采用的是直接与中资保险公司大地财险签署合约,将利宝和大地的出单专线并行外挂至中汽西南等车行。

  黄颂安认为,安联保险选择与中介合作,并不直接接触中资公司的做法更符合监管部门的法令要求。

  根据记者在广东保险监管部门获得的数据,2005年,安联保险广州分公司总保费收入7054.05万,其中大部分来自企业财产保险(2216.70万)和建工及安工及其一切险(2164.93万),车险保费收入仅为0.18万元,占比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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