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水土不服现象明显 保监会将制定标准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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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06:5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俞燕 发自北京 在昨天召开的“人身保险产品创新与规范座谈会”上,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指出,保监会将针对产品形态比较成熟、市场规模较大、客户现实需求较强的保险产品,由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标准条款。
陈文辉表示,虽然我国人身保险产品形态日渐丰富、条款渐趋规范,但仍有一些问题不可回避。“产品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不少公司只是简单模仿或照搬照抄国外产品。”陈文辉指出,“有些从语言、用词的生硬翻译到责任的简单照搬,使得一些产品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 国际各大保险公司在纷纷进入中国市场的同时,也带来了各国的行业标准和惯例。目前我国的保单条款基本上都是由国外的保单直接翻译而来,但由于社会环境、文化背景等不同,保单条文比较晦涩、拗口,并使用大量专业术语,很容易因为理解不同产生保险纠纷。有业内人士认为,友邦的“重疾险风波”,也从侧面反映出重疾险因条款晦涩难懂带来的困窘。 陈文辉指出,目前国内保险行业基础较为薄弱,在快速引进及消化过程中还来不及形成中国特色的行业标准,部分条款、术语缺乏统一性,给消费者购买产品、比较产品带来困难。 “条款的标准化非常重要,”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保单的规范化是保单通俗化和费率市场化的基础。”据悉,在除了继续推进保单通俗化、保单标准化工作外,今年保监会将从广大消费者最迫切需要的保险产品入手,整合行业资源,对产品形态比较成熟、市场规模较大、客户现实需求较强的产品,研究制定标准条款。 陈文辉透露,今年保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销售的监管,强化销售中的信息披露,防范和打击误导,同时进一步加强审批、备案产品的事后检查力度。今后针对违反法律法规、有损消费者利益的保险产品,保监会将责成公司停售,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