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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估机构将被纳入保险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10:46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徐霞 报道 昨天,记者从中国保监会下发的文件中得知,修订后的《保险法》将把公估机构纳入立法范围。

  中国保监会中介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保险公估公司在保险行业是一个趋势,通过专业化培训的公估师,在受理理赔业务时,可以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客观公正地对出险的产品进行查勘、检验、理算等公正的判断。因为涉及到利益,短期内保险公司对
公估公司是有很多不认同的地方,但事实上由第三方对出险产品进行评估,是三赢的:保险公司可以节约资源,而公估公司又得到生活来源,对于投保者来说,第三方往往是客观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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