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行业动态 > 正文
 

重疾险纠纷启示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12:23 新闻晚报

  最近,有媒体大篇幅报道了因重疾险引起的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备受市民关注,本刊几乎每天都接到读者打来的电话,问之前已经买过的重大疾病险会不会有陷阱,一旦自己生病住院,保险公司是否会理赔。市民的关注是可以理解的,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纠纷,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引起广泛关注。

  记得《保险周刊》创刊初期,就曾大量报道过《买保险一定要本人签名》、《分红
险究竟是陷阱还是馅饼》、《医疗险不可重复理赔》等,虽然当时引起过较大范围的关注,甚至在上海还掀起了补签名运动,但时间一长,多数人恐怕又忘记了。从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保险纠纷来看,大都属于此类。说明市民对保险还是没有足够的重视,对于已经发生过的事件还是没有吸取教训。

  买保险和购买其它商品一样,保险公司作为商品的供应商,负责提供市民所需要的各类产品,而广大市民作为消费者,首先应该明白自己的需求,这样才会有买卖交易。现在的问题是,双方一旦发生纠纷后,究竟应该如何处理。

  仔细分析重疾险所引起的纠纷,不难看出,导致目前这种现状的原因其实是双方的。以保险条款为例,事实上现有的保险条款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如果说条款本身有问题,其实问题早就存在,为什么纠纷到现在才出现呢?

  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众多的市民在买保险时没有仔细看清保险条款,如果当初购买时细心研究保险条款,或者充分听取业内人士的意见,弄清楚哪些是可以赔的,那些不可以赔的,就不会出现现在的诸多纠纷。很多人在购买时都片面地认为,只要得了合同上注明的病就可以得到赔偿,于是就犯下了常识性的错误。一旦出了问题,就一味指责保险公司。

  仔细想一想,保险公司也有自己的难处。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而是商业机构,它的行为首先是商业行为,它要保障自己的利益。当市民有了大病需求时,它会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和大病发生的几率来设计产品,保险产品的买卖其实也遵循供需双方定下的游戏规则。

  当然对绝大多数市民来说,不可能懂得太多的医学知识,现有重疾险的设计也并非医学专家,更没有经过医学临床的检验;现有的保险营销员绝大多数也并不懂得医学,不排除卖方有意或无意夸大产品功能,而买方也就轻易地相信。这样的买卖交易,一旦遇到具体案例,问题自然就暴露了。

  在所有购买

重大疾病险的消费者中,不幸患病的毕竟是极少数,所以对多数人来说,不可能发生这样的纠纷。正是这少数的患者,才引发了多数人的关注,才暴露出保险条款中的问题,暴露出市民在购买保险时的粗心。

  本刊再次提醒读者,买保险时切不可听信一面之辞,本着对自己和家庭负责的态度,务必仔细研究条款,对条款中模棱两可的地方一定要弄清楚,对于没有弄明白的地方,最好不要轻易掏钱,等彻底弄明白后再签字付款。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