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敏华) 随着保险中介机构的迅猛发展,保监会昨天表示将启动公估、经纪及代理等三个专业中介管理规定的修改,新规定有望在年内出台。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统计资料,2005年,专业保险中介公司出现了比较好的增长势头,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204.95亿元,同比增长59%,占总保费收入的4.16%。保险公估机构评估的估损金额90.79亿元,实现公估服务费收入2.97亿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98%。
另外,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首次实现全行业盈利,分别实现利润774万元和2023万元。
但现行的《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事实上跟市场需求仍有部分脱节。据了解,现行的《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是2001年颁布实施的,由于缺乏《保险法》的法律定位,一直没有进行系统修订,已经不适应保险公估市场发展和保险公估监管的需要。而国务院《评估行业管理条例》有望于今年出台,《保险法》修订稿也将保险公估机构纳入立法范围,因此,修改《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另外,《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在2001年颁布实施后,2004年12月曾进行修订,但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仍需根据新《公司法》进行相应调整和修订。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保险中介公司1800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1313家,保险经纪公司268家,保险公估公司21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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