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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保监局启动退出机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 07:18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李霄峰发自上海

  有严重失信行为者,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退市。《第一财经日报》于近日从刚刚结束的浙江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在浙江保险市场实行严厉的退出机制后,杭州众安保险代理公司成为首家被勒令退市的保险中介机构。

  浙江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伴随着2005年浙江保险市场的迅速扩容,浙江保险监管部门加强现场检查的力度,并对检查发现的数据不真实、截留保费、设立账外账、违规宣传、欺诈误导、无证非法代理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浙江省保监局统计显示,2005年全年,浙江保监局共对14家保险公司及专业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这些保险机构为自己的失信行为支付了75万元的“成本”,3名责任人被警告,2名责任人被罚4万元,进行监管谈话21人次。

  中国保监会统计显示,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全国累计共有87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停止经营,退出保险市场,其中代理机构72家,经纪机构8家,公估机构7家。其中,2005年度,共有52家代理机构、6家经纪机构、6家公估机构退出。

  浙江保监局为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损害保险业信誉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和保险营销人员的信用失范行为,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以及各类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尤其对涉及保险业的重大失信行为,采取“黑名单”制,予以公示,限期整改,严重者要执行市场退出机制。杭州众安保险代理公司就是因财务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停业整顿不见效的情况下,被浙江省保监局勒令退市,取消业务许可证。

  浙江省保监局于2005年4月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保险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浙江省保险机构切实将诚信视为企业的生命线,并利用法律和市场对失信企业进行双重惩戒,建立保险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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