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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对保险送对人 给女友买份分红险法规不允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 12:20 新闻晚报

  主持人:保险是个特殊商品。在新春佳节,买对保险送对人,无疑是皆大欢喜的好事,而且比起传统的物质礼品来显得更有深意和品位。但如果买得不妥,反而会惹出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

  误区一 赠送对象不具保险利益

  小王在新年想给热恋中的女友购买一份分红保险,既体现出自己的关心,又别有一番新意。但是,在询问了多家保险公司后,均被告知由于小王目前和女朋友还没有结婚,双方不具备保险利益关系,因此无法为其购买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向小王解释:保险法中明确规定,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要有一定的可保利益,而可保利益首先是本人;其次是配偶、子女、父母;再次是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百姓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投保人与被保人之间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如果有特殊情况,要向保险公司说明,在征得保险公司的允许下再投保,并在条款中写明,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点评:小王想通过代签名方式给女友买保险,虽然颇具新意,但在法规上却难被允许。这也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近年来,出于觊觎他人巨额身故保险金而为其投保的刑事案件已经出现,所以小王的浪漫心愿较难达成。建议他可以改为女友购买意外险或健康险。

  误区二 缓解养老压力反增压

  小陆和太太参加工作两年,两人每月收入加起来将近1万元。小陆的父母以前在内地工作,退休已经几年,但退休工资加起来只有1000来元。小陆的岳父、岳母情况也很类似。眼看四位老人的身体都不似以前那么硬朗,小陆和太太盘算着:春节快到了,不如给父母买保险。一则表表孝心,二则一旦老人患上大病,也可以缓解经济压力。

  但在购买的时候,由于对老年保险缺乏常识,小陆给父母挑选了保额巨高的死亡保险。而意外、重大疾病险种都没有投。由于小陆的父母都超过50岁了,养老保费非常高,小陆原想通过保险缓解养老压力的初衷适得其反,反而增加了自己的支付压力。而且如果小陆家中的四位老人发生

交通事故或意外,以小陆目前的投保情况,并不能得到
医疗保险
金。

  点评:目前,国内老年险主要可以对老人进行三方面保障。一是老人发生意外伤害;二是老人因疾病或因意外身故;三是老人因意外全残。

  老年人群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要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特别是交通事故、意外跌伤、火灾等事故对老年人的伤害更加严重。因此,意外伤害保险应该也作为老年人购买保险的重要选择。寿险包括死亡险、生存险和生死合险,不包括健康险。老年人绝大多数已经退休,一般不需要再照顾子女、父母,也不再有房贷等负担,所以并不特别需要死亡险的保障。

  误区三 代签名潜藏理赔难

  2003年元月,何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保险代理人张某,在其劝说下,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了保费共计2万元,保额高达100万的“保险大礼包”。其中,何女士和丈夫钱先生的保单类型是终身寿险。

  在签单时,钱先生出差在外,在被保险人签名的一栏由何女士替丈夫签名。2004年12月,钱先生发生意外去世,悲痛之余,何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而保险公司在核赔时对比签名的笔迹,核实发现被保险人一栏是由投保人何女士代签的,而不是钱先生的亲笔签名,因此作出拒赔决定。

  点评:不少人在送礼时忽视了人寿保险投保的要件———早在2000年,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人身保险投保书、健康及财务告知书,以及其他表明投保意愿或申请变更保险合同的文件,应当由投保人亲自填写,由他人代填的,必须有投保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

  广大投保人需谨记的是,即便是夫妻,也不要代签名;不要迷信熟人办事,委托别人代签名,最终酿成纠纷的案件非常多,成为理赔难的一大要素。

  误区四 忘记告知被保险人病史

  小孙在2004年的春节前夕赶了趟“时髦”,把一份针对老年人的健康险送给了父亲。其中,重大疾病险保额10万元,年缴保费600元。

  隔了三个月,小孙的父亲患病住院,经诊断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需住院治疗。但当小孙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后,保险公司以小孙的父亲早在97年7月已被确诊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双肾中度萎缩”为由拒保。

  点评:虽然很多消费者并非恶意骗保,但没有如实告知违背了保险最基本的诚信原则。这条原则具体到人身保险,就要求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和申报等义务。也就是在保险的签约过程中,投保人对于保险人提出的有关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情况等问题,应当进行如实答复。如果投保人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可以不退还保险费。

  误区五 缴费期过长影响收支

  30岁的李先生和27岁的陈小姐去年元月做了父母。不知道怎么回事,陈小姐出院不久,就接二连三地有代理人找上门来专门推销儿童保险。并且以“新春给孩子的第一份贺礼”来说服李先生一家。最终夫妇俩为孩子准备了一份据称可以陪伴宝宝一辈子的终身分红保险及教育金险,虽然保额很高,保险利益很多,但其缴费期很长,每年都要缴18000元,一直到孩子十五岁。

  今年是保单的第二年,李先生夫妇已经感受到了沉重的缴费压力,而且李先生今年工作有了变动,收入减了不少。18000元保费占了小夫妻年收入的40%,夫妇俩开始考虑退保,但经济损失肯定无法避免了。

  点评:有些儿童险种听上去很好,但仔细计算就会发现费用较高。选择险种的时候要关注险种的以下特征:1、保障期应相对较长,可以忠实地伴随着孩子成长;2、保障内容尽可能全面,使孩子得到最全面的照顾;3、费用不应盲目攀比,量力而行,一般儿童有5万至10万元的保险保障即可;4、缴费期不宜太长,应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自主选择合适的险种投保。缴费期限一般情况下越灵活越好,如年缴、三年缴等。

  投保实例小当家综合理财计划

  发行机构:太平人寿保险公司

  特色:集理财功能与理财教育功能为一体的儿童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具有教育金保障功能,每年帮孩子投入一笔钱,通过10年资金的稳定增值,就可以为孩子储备一笔教育基金,专款专用;在这10年间,孩子可以享有18种重大疾病的保险保障或者充分的住院医疗、住院津贴保险。

  投保示例:王先生为五岁的儿子购买了五份太平洋人寿“小当家”综合理财计划A款,每年交费5000元。此后,他可以获得的利益为———

  1、大学教育金:儿子从18岁开始领取大学教育金。四年分别领取10055元、12066元、14077元和16088元,一直到21周岁。

  2、创业金:儿子年满22周岁时可一次性领取创业金20110元。

  3、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不幸于保险期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

  4、红利:可以每年获得分红,所得红利用于增加每年的领取金额。

  合众年内保费喜人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合众人寿开业首年保费突破5.7亿元,稳居全国37家寿险公司的第16位。与此同时,于12月16日印发的中国保监会【2005】1114号文明确批复,同意合众人寿增资1.2亿元人民币,至此,合众人寿资本金上升为4.2亿元人民币。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增资是被业内不看好的民营资本集体同比增资。

  目前,合众人寿已经开设6家分公司,按照每开一家分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测算,从3亿元到4.2亿元,则意味着六家分公司很快开张。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透露,黑龙江、河北两家分公司目前已经过保监会批准筹备,广东分公司很快迎头赶上,其它三家计划2006年度开业的分公司正在紧张筹备。

  (无花)作者:□文图 崔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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