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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提醒:不参保单位须自付员工医疗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18: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今早,广州发放第一张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医保卡”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记者马汉青、通讯员范海强、实习生刘泉报道:今早9时30分,广州天河区从事金融业的自由职业者唐谭敏女士,高兴地从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手中领过了广州市第一张灵活就业人员“住院保险”医疗卡。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终于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解决看病难问题。

  据悉,从去年12月1日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至今,广州已有39243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住院保险”参保手续。

  门诊慢性病 灵活就业人员可报销

  据介绍,针对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和外来工的“住院保险”虽然不保普通门诊,但住院的医保待遇与普通医保的参保人一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领到医疗保险卡后,可凭卡享受医保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及指定门诊慢性病治疗待遇。

  医保中心今早提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及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医疗保险卡,凡不按时领卡而导致不能正常持卡就医的,在就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己负担。

  外来工不参保 企业要承担医疗费

  至上月底,广州市100多万有单位的外来工中,只有1万多人参加了“住院保险”,广州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今早表示,由于外来工需要由单位集体参保,因此最新的数字尚未统计出来,但肯定会逐步增加。

  有关负责人提醒,按照《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本市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除外)也应当依照《办法》的规定,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住院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停止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其从业人员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这意味着如果不依法为相关员工参保,则企业及个体经济业主就要按规定为相关员工的医疗费‘埋单’。”有关负责人今早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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