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行业动态 > 正文
 

保险公司监管收费降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 00:38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张嵩浩)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对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

  《通知》指出,对保险公司经营的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由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收入的2‰收取,降为按1.8‰收取;其他财产险业务、人身意外险业务由按2‰收取降为按1.9‰收取;对长期人寿险业务,由按1.2‰收取降为按1.1‰收取;对长
期健康险业务,由按1.2‰收取降为按1.0‰收取。《通知》还同时调整了对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的收费标准。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监管收费本来就不高,因此这次降低收费对整个行业的费用成本影响也不大。但降低监管费收费标准的目的是促进行业发展,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监管费用以后还会再逐步降低。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表示,农业险、责任险以及健康险等险种的监管费降幅相对较大,对保险公司积极开展这些业务将会起到鼓励作用。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