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明年试行大学生公寓安全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 02:2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本报记者 黄蕾 发自上海 近年来,全国各地学生宿舍意外事件时有发生,给学生、家庭及学校造成了很大损失,也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明年起,上海将出台《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综合保险》
从近日召开的“上海高校学生生活园区教育与管理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大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综合保险方案已经推出。这一方案针对上海全日制高校学生宿舍或公寓内遭受的人身意外伤害和灾害性损失,采用社会保险的办法,处置学生宿舍的事故善后。 根据方案,这一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5元,如学生遭受意外身故、伤残等,最高赔偿每人7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每人赔偿3万元,物品损失最高每人赔偿2000元。 据介绍,该保险由学校投保,只要发生在学生宿舍或公寓内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不分学校是否有责任,一律按人身意外事故赔偿。 关于保险费用的来源,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高校向保险公司办理责任保险,投保人是学校而不是学生个人,所需费用则从教育经费中列支,属于学校行为。等于说学校拿钱,为学生在校园意外伤害买了单,也不会给家长增加额外经济负担。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购买安全综合保险必须由学校自愿参加,不得强制。 《国际金融报》(2005年12月30日第二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