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丽丽) 小李觉得不公平,同龄的小刘身体抵抗力差,平时总生病,但在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时交的保费是一样,“小刘患病的几率比我高,在收保费时应该有所差别才对。”7日保监会公布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健康险草案》)小李的想法即将成为现实。
“同一年龄段的人身体状况不同,可能要支付不同的保费。”在《健康险草案》中
规定,保险公司可在备案或审批的基准费率基础上,在费率浮动范围内,根据被保险人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产品费率。而团体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可以在备案或审批的基本条款基础上,根据投保团体的具体情况,合理调整保险金额、起付金额、给付比例、除外责任、责任等待期等条款参数,并计算相应的保险费率。
有关人士透露,继保监会简化财险公司产品管理办法、新生命表的出台后,寿险费率市场化正在逐渐迈开步伐,短期健康险、短期意外险和定期保险等非利率敏感型产品会首当其冲。
不过长春税务学院金融系孟老师表示对“费率市场化”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热情。“保险不同于其他商业产品,所谓的费率市场化也是在监管范围内的‘市场化’,即使实行费率市场化也要与条款市场化同步进行,需建立科学的监管模式、完善的监管法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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