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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险健康险新规将出台 首次允许寿险费率浮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10:2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记者昨日从四川省保监局获悉,保监会近日下发通知,就《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草案)》和《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成都保险业界指出,这是第一次允许在人身险产品中实行费率浮动。成都各界人士可在本月20日前作出意见反馈,新规将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保险业人士介绍,此次发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草案)》,允许短期个人健康
保险产品实行费率浮动管理,而团体健康险产品则被允许实行条款参数可调管理。这是首次在人身险产品中允许实行费率浮动。

  《草案》规定,保险公司销售保证续保健康保险产品时,应在投保单上明确提示保证续保的有效时间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调整保险费率。调整费率时,应提前30天向投保人寄送通知书。

  “费率市场化”是否会引发价格战?西南财大保险学院一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寿险费率市场化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可能会首先开放短期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和定期保险等非利率敏感型产品。费率市场化步伐随着新生命表的出台,也有加速的迹象。成都多家保险公司负责人也认为,费率市场化需建立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完善的监管法律系统以及市场行业主体运作规范,在现今的监管体制下,靠打“价格战”来长期占领市场是不可能的。

  记者 董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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