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一五保险领域圈定六大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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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04:0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2月8日讯(记者 周芳 通讯员 李毅) 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十一五”期间山东保险业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发展六大保险业务。 积极开展涉农保险,为“三农”服务。逐步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农业保险框架。优先发展种养两业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需求迫切的险种。
大力发展责任保险,保障经济社会有序运行。重点做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煤炭和建筑行业意外伤害法定保险、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等法定保险的实施,以及公众责任保险的推行工作。 推动健康保险发展,完善医疗卫生保障体制。积极推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在医疗保险领域的分工合作。发挥商业保险优势,积极参与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制。 加快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加大推动力度,尽快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优惠政策和试点企业经验。 围绕繁荣发展服务业,促进旅游、物流保险发展。大力发展货物运输保险、仓储财产保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游景区相关保险,促进现代物流业和旅游业的发展。 推进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支持扩大对外经贸。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险保障和提供投资保险,支持我省企业扩大出口和向海外投资,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外经贸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出口业务发展。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建成中、外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共同发展的结构合理、竞争充分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2010年保费收入770亿元,年均增长16%;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人均保费达到820元,保费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