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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ABS开闸 六大保险机构入列承销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06:10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俞燕 发自北京

  继海外股市投资通道打开之后,保险机构有望将再增一条投资新渠道。日前,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发布公告称,资产证券化发行工作已准备就绪,保险机构已跃身于国开行意向承销商之列——国开行在11月29日公布的《资产支持证券承销团协议》的通知中称,将首期发行“2005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下称“ABS
”),并将组建资产支持证券承销团。平安、泰康、华泰、永诚、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等6家保险机构出现在78家意向承销团成员的“大名单”中。

  不过,在国开行的通知中并未对一直存争议的税负问题作相应解答,只在承销团税负条款中称:“各承销商依据税法自行承担其基于协议项下资产支持证券承销等事宜所产生的任何税负。”

  参与了国开行“资产证券化”设计的惠誉评级公司亚太区结构融资部联席董事周捷曾表示,尚未出台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税收管理办法》将是资产证券化最大的关口。

  在税收政策尚不明朗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就如此急于吃上ABS的“第一杯羹”,自有其苦衷。有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有1.34万亿元,比年初增长29.16%,其中,银行协议存款和国债合计占比达63%。然而,目前银行协定存款利率和国债收益率却双双呈下降态势,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的影响不可谓不大。

  对于保险机构来说,国开行ABS约5.137%的加权平均利率和4.72%的内部收益率,吸引力不言而喻。一位保险公司投资部人士认为,ABS同样能够较好地解决保险公司资产负债长期不匹配的问题,并将更加丰富保险机构的投资渠道。

  此前,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保监会虽然支持保险机构投资于ABS,但相关配套政策出台与否,要以银监会的文件为马首是瞻。但是,银监会发布了《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后,保监会方面尚无动静。

  “我们对于保险机构投资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已有半年多的时间,且已在业内多次广泛征求意见。”上述保监会人士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但我们还得等上游的相关政策全部出台后,才能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最终的配套政策。”

  “我们主要关注两个问题,一是银监会出台《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来解决监管的问题,目前这个问题已经解决。”该人士表示,“更重要的是对于税收政策如何界定。到底是一次征税还是两次征税,是由委托人出还是受托人出?这个问题很重要,这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成本问题。这些问题不明确,我们的相关政策就没法最终敲定。”

  不过有关人士透露,国税总局有可能根据“自由量裁权”进行“特殊处理和认定”;如果这样,国开行作为发行人将被赋予更多的税收优惠。而对于已加入国开行ABS意向承销队伍的保险机构,上述负责人表示,会研究相应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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