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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密切关注 万能险很可能重蹈投连险覆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03:18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王春霞 发自北京

  当初被各保险公司宣传为具有“缴费方式灵活”、“费用透明”等明显特点的万能险产品肯定不会想到有一天会和几年前的“投连风波”联系在一起。

  《第一财经日报》日前了解到,中国保监会向各地保监局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加强
万能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5]94号,下称《通知》)。据了解,监管层此举目的是为对国内万能险市场的销售活动进行规范。

  “保监会下发这个《通知》,显然是为提醒保险公司应吸取前几年投资连结险产品大规模退保的教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对本报记者表示。

  万能险产品最大的优势在于具有风险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而正是这个特点使许多消费者都对万能险青睐有加。但是,往往被忽视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万能险产品获得的回报主要是取决于保险公司的投资状况。

  庹国柱认为,目前保险公司苦于保费规模上不去,因此一部分追求高速发展的保险公司急于找到一种产品来支撑其业务的增长,于是就想到用万能险来取代前两年很红火的分红产品。为了赶进度、上规模,一部分代理人在拓展业务时发生了大量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去年开始,万能险涌入上海,用“迅猛”两字来形容并不过分。有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上海共有15家寿险公司销售万能险产品,保费收入达11.5亿元,同比增长5倍多,占上海保费收入的6.4%,甚至有些保险公司近几个月的保费收入近一半来自万能险。

  业务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消费者对万能险的不满,争议和投诉开始直接冲击万能险的市场形象,而其中的“猫腻”则主要是,万能险缴纳的保险费并非全部用于投资增值,而是要扣除风险保障费用和公司的经营管理费用。

  “在购买这种保险时,一定要明白这个险种对自己的保障程度到底有多少。”庹国柱提醒道,“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万能险的最低保证的结算利率、费用扣除情况、死亡保险金和保单现金价值等变动情况等具体事项。”

  另据了解,一些地区的保监局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该险种时,应注意理解万能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或结算利率的计算基础,不要把已缴纳的全部保费作为基础简单套算最终收益。

  业内人士对这一《通知》的下发也表示理解,北京一家合资保险公司精算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投资者而言,万能险产品很灵活,但是投资者也一定要明明白白地消费,明确自己的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及保障程度。同时,保险公司也要对客户客观讲解,不能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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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能险。指的是可以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也就是说,除了支付某一个最低金额的第一期保险费以后,投保人可以在任何时间支付任何金额的保险费,并且任意提高或降低死亡给付金额,只要保单积存的现金价值足够支付以后各期的成本和费用就可以了。而且,万能保险现金价值的计算有一个最低的保证利率,保证了最低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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