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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8家保险公司签航意险共保协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02:0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欧阳进权

  本报讯 由于业务下滑,我省18家保险公司再次签订了《福建省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保协议》。

  今年1~11月,福建省收入航意险保费600多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将近4成。福建
省保险行业协会的有关人士称,保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替代产品分流了部分业务,同时机场建设费纳入机票销售,也对销售该业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共保协议除了强调遵守原来已订的市场规则以外,还规定不得擅自承诺航意险共保代理单位提出的超出规定的代理费用以外的其他经济要求;不得擅自委托航空售票点(指具备航空指定代理人资格,有OFFICE号)代理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及一年期以内(不含一年期)的航意险相关性或替代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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