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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险公司可以先推产品后备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01:08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 和平)昨天,中国保监会发布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未来只有四大类财产保险产品需要经过特别行政审批,其他类保险审批的手续和流程则会大大减化,保险公司产品自主管理权也将大大增加。本办法将从明年开始正式实施。

  根据该《管理办法》,新的保险产品管理制度将保险产品的管理方式简化为审批和备
案两种。审批属于行政许可管理,今后依法实行强制的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投资型保险、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四大类保险产品审批需要进行行政审批。而其他财险产品只需备案即可,保险公司可以将保险条款推向市场后再向监管机关备案,以备查询。经过中国保监会审批和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使用时不必再向所在地保险监管机构报送审批或备案。

  新《办法》的实施,充分体现了简化行政审批、鼓励产品创新、提高监管效率的原则,充分适应了财产保险市场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新的保险产品管理制度实施后,减少了审批保险产品的种类,减化了审批的手续和流程,保险公司产品自主管理权也将大大增加。这一制度的提出,可以有效缩短保险产品从开发设计到投放市场的周期,增强保险公司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出更多更好的贴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需求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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