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保险营销员将被红牌罚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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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01:1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英辉 实习生 夏丽敏)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昨天宣布,由北京21家寿险会员公司共同制定的《北京保险行业寿险营销员警示信息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出台,并建立了保险营销员信息数据库。保险营销员在推销保险时如存在误导消费者等违规行为,将可能终身失业。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战略规划部负责人陈粤凤介绍,此《规定》明确了26种被纳入警
据了解,警示信息分为“黄牌”和“红牌”两种。对于被登录黄牌警示信息的寿险营销员,各会员公司应当慎重聘用或签约,重点监督、跟踪记载其业务行为,发现有不良业务行为时,及时与协会秘书处沟通情况,必要时由协会秘书处启动审查程序转入红牌警示信息。被登录红牌警示信息的寿险营销员,会员公司不应当与其签约或聘用,如有公司违反规定聘用了“红牌营销员”,该公司将受到行业处罚。警示信息保留期为5年。 配合《规定》出台,协会和会员公司共同开发了警示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可实现警示信息数据集中存储、会员公司远程递报、网络下载和在线查询等功能,使《规定》的执行力得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