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以升 蔡臻欣 发自北京上海
央行日前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已经明确表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设正在进行和完善。而很明显的是,银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必然将影响银行的当期利润,但截止到昨天,这一影响还没有被研究机构量化。
“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业绩的影响取决于保费收取比例、缴纳保费的存款基数、完成缴纳的年限和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国信证券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朱琰在昨天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中这样表示。
存款保险上限是关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范建军表示,银行缴纳存款保险保费必然影响银行利润,不过现在存款保险条例还没有出台,具体的缴纳方式还没有确定,如保费缴纳基数、不同风险程度银行间的差别费率等。
范建军表示,特别重要的是存款保险的上限,即多少金额实行百分之百赔付,如按照现在初定的最高足额赔付限额为10万元的说法,10万元之上的部分保费如何收取等等都会对银行保费总支出产生影响。
存款保费的征收方式一般分为固定费率征收和随风险调整征收两种。三分之二的国家按照固定费率征收保费,费率基本在50个基本点(即0.05%)之下,只有少数国家超过1%。
对上市银行的量化分析
在研究报告中,朱琰假设保费的缴纳基数为全部存款,并且一次性完成缴纳,然后对不同保费收取比例对银行净利润的影响作了敏感性分析。
按照国信证券的研究,保费支出对几家主要上市银行200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显示,“如果保费比例在0.01%~0.03%的水平,对银行的净利润影响在5%以内;但是如果高于0.05%,银行的净利润将受到比较大的影响。”
范建军表示,正是出于收取保费对银行利润将产生影响的考虑,美国在最近一次调整存款保险保费收取政策时就表示,保费收取要与银行利润周期错开,即保费收取重的时期要设计在银行利润或者经济周期的上升时期,而在萧条时期则不收或者少收保费,这也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以后发展中值得借鉴的一个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