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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挥别行政不当干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11:01 华商网-华商晨报

  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强制保险机构承担违规理赔

  晨报讯 (记者 杨海峰) 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保险业将有自己的“保护伞”。

  记者从省政府昨日下发的《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意见》获悉,我省将严禁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利用行政权力不当干预保险市场,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据了解,目前我省保险企业20家,其中财产险11家,人身险9家,各类专业保险中介法人机构89家,分支机构28家。

  截至9月末,全省保险费收入达124.5亿元,各项赔款和给付27.8亿元。

  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省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保障负担将逐步转向社会,并且将越来越多地由商业保险来承担。

  但是,一个不容无视的问题是,我省的保险业务领域、保险保障水平,特别是保险市场环境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别政府部门没有依法行政,桎梏保险业的发展。

  省政府强调,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利用行政权力不当干预保险市场。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指定投保人选择特定的保险人,人为造成保险市场中的垄断经营。更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强制保险机构承担特定业务和违规理赔,以及强行对保险事故进行定损或指定事故标的维修单位。

  尤其是避免对保险企业的多头重复执法,不得越权对保险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坚决制止对保险机构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另一方面,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部门须依法查处保险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及侵害被保险人利益行为,监管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打击骗保骗赔等各种形式的保险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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