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刘铮、毛晓梅) 作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部分,我国农业保险连续十年萎缩。中国保监会8日发布的调研结果认为,当前我国农险面临缺乏巨灾支持保护体系、缺乏财政税收支持、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等“掣肘”。
“是否拥有巨灾风险支持保护体系是中国农业保险与发达国家农业保险存在的一个主要差别。”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郭左践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发达国家政府大多通过提供再保险或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的形式为农业保险提供政策支持。如,法国政府建立国家农业保险专项基金,承担除雹灾之外其他绝大部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我国没有巨灾支持保护体系,巨灾损失完全由保险公司独立承担,保险赔付率居高不下。
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是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所允许的。如美国对农业保险的平均补贴达到保费的50%左右,其中巨灾保险补贴全部保费;多数开展农业保险国家对农业保险业务免征一切税收等。
“由于缺乏政府直接扶持,受农民收入水平和购买能力所限,如果保险公司完全按照市场价格制定保险费率,农民买不起;如果按农民可以接受的标准制定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则赔不起。我国农业保险经营与发展陷入两难境地。”郭左践介绍。
同时,我国缺乏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农业保险都制定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而中国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
“法制的缺失给农业保险实践带来了较多困难,如农业保险的定位、政府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作用和地位、对农险的支持扶持原则、对农险投保人利益的保护、对保险公司的保护等都不能有效落实。”郭左践指出。
为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农业保险立法工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明确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税收减免政策,建立农业巨灾保险基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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