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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企业须为乘客买保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06:09 深圳商报

  【本报讯】《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将从8月1日起实施。根据这一规定,客运车辆经营者要为旅客投保责任险,不按规定履行者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规定》要求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如有擅自从
事班车客运经营等违法行为,将被责令停止经营和处以2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客运车辆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在客运途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车辆经营当事人要按约定或国家规定进行赔偿。拒不投保的企业,将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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