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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险首次登陆北京市场 前途难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13:25 法制早报

  既然“绑架险”作为一种新鲜事物出现了,而且它的身份也合理合法(得到保监会的批准),就不应该过多地对其指责。毕竟,对之最有发言权的,除了市场,还是市场。

  本报记者 冯建华 发自北京

  在各种争议和质疑声中诞生的经营管理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俗称“绑架险”),似
乎有进一步扩散之势。7月初,“绑架险”由南北移,首次登陆北京市场。

  主要内容

  “眼下媒体报道‘绑架险’太过片面。这是国内首个通过国际合作开发的保险产品,其价值更在于它的专业技术含量,而不仅仅是提供了绑架、恐怖等保障内容。”

  此次进入北京市场的“绑架险”是由民生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据了解,民生人寿的该款产品是一款专门针对高端人士的短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它的保障范围较广,那些成名成家又相对容易受绑架事件伤害的企业家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就是它的目标客户。此外,上述被保险人的配偶和(或)所有子女也可以一同参加这个保险。保费最高是500元,保额最高达到79.75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

  从内容看,客户如果买了民生人寿的这款保险产品,如果不幸在国内被绑架,保险公司除将提供24小时的救援电话服务外,还将安排其授权的医疗机构对被保险人进行治疗,但赔偿的费用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资料费等。此外,保险公司还会负责安排适当的交通工具将被保险人或者其子女或配偶护送回原居住地并承担相关费用。但是如果绑架事件发生在国外,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专家分析认为,民生人寿此次推出的“绑架险”,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是对因“绑架事件”而引起的医疗方面提供救助,并不是对绑架本身提供保险。而相比之下,太平洋财险去年底推出的包含“绑架”责任的保险产品似乎更接近“绑架险”。

  据太平洋财险公司产品开发部高级经济师周卫东介绍,该公司推出的“绑架险”分为基本保障、中级保障、全面保障三层面,投保人可任选其一。基本保障有意外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三项保险责任;中级保障在基本保障基础上,还包括烧伤、收入损失补贴和被保险人遭绑架身故三项保险责任;全面保障则进一步扩展为父母赡养、子女教育和被保险人配偶子女遭绑架身故三项保险责任。根据保障内容的不同,保费最低为143元人民币,最高为3000多元,如果发生意外,最高可获赔130万元。

  面对媒体大量充满质疑的报道,周卫东沉不住了。他说,眼下媒体报道“绑架险”太过片面。这是国内首个通过国际合作开发的保险产品,其价值更在于它的专业技术含量,而不仅仅是提供了绑架、恐怖等保障内容。

  推出时机不成熟?

  “我国保险业正处于一个转折时期,由以前的大发展、大混乱时期正逐步走向理性市场,应该说,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诚信意识,都还很不成熟。因此,如果在这个时期推出复杂敏感的绑架险,很可能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目前国内意外险多为大众化产品,针对高、中端客户群的保险品种尚处空白阶段。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中、高层经营人员经常出入境,风险种类越来越多,风险程度也越来越高。这些人既是家中顶梁柱,又是企业中的核心人物,若他们突生变故,无论是对家庭还是企业,所带来的伤害都是毁灭性的。

  有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绑架案立案共有3863起,破案率75%,遭绑架对象主要有两种:一是比较富裕的企业家和名人,二是家境富裕的中小学生。

  正是看到了这个市场空白点,一些保险公司打起了“绑架险”的主意。而与此同时,国外的绑架险非常普遍,除了保障意外死亡或残疾外,还根据投保人投保额度,保障用来解救人质所需支付的“赎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找到了美国丘博保险公司,联合开发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绑架险”。

  可是,当问到太平洋财产保险为何推出“绑架险”时,该公司一位销售人员说,一些恶性事件发生之后,不少客户纷纷打电话至各保险公司咨询,不料竟投保无门。因而,“绑架险”的问世,也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我认为此时推出绑架险,完全是个噱头。”中英人寿保险公司助理总经理李健成对《法制早报》记者直言不讳地说。他对此的解释是,现在投保“绑架险”的客户,完全可以从既有的险种当中得到相类似的服务。

  李健成认为,尽管国外“绑架险”很普遍,但在目前的社会法制环境下,国内还不适宜推出“绑架险”。国外保险业发展的非常完善,投保人的心理也很成熟,具体到绑架险,可以细分到一条腿、一条胳膊,这样在操作过程中很容易界定各方的权利责任,可以有效地减少各种纠缠不清的纠纷,也可以避免诱发一些负面影响,如为骗保故意制造绑架事件等等。

  “我国保险业正处于一个转折时期,由以前的大发展、大混乱时期正逐步走向理性市场,应该说,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诚信意识,都还很不成熟。因此,如果在这个时期推出复杂敏感的绑架险,很可能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李健成说。

  “绑架险”将给社会带来什么?有人用一种“血色幽默”的笔调写道:“绑架险”不保险,保险公司这样做是既赚了富人的钱,又吓破了富人的胆;既助长了绑架者的嚣张气焰,又增加了社会的不保险。

  前途难料

  一些学者也对“绑架险”的前景不太看好,认为目前还难以被国人所接受,市场空间有限。理由是,投保此险说明被保险人应该有很高的收入,而大多数人都不愿露富,这就使保险人陷入一个尴尬的局面。

  “绑架险”目前已出现于河南、广东、浙江、北京等多个省市,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市场反应有一种“冰火两重天”的感觉。

  据太平洋财险浙江分公司透露,推出绑架险半年来,从未有过保单。而民生人寿杭州分公司的回答则是“还未接到具体条款,何时推出还不确定”。类似冷清的场面,是一种普遍现象。

  可是,另外一种景象却出现在河南。据《市场报》报道,太平洋产险郑州分公司在去年12月2日开卖“绑架险”后的20多天时间内,已有300多人购买了该险种。

  同样,据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沈阳分公司市场部负责人介绍,“绑架险”在沈阳尚未正式销售,但已经有好多经营管理人员前来打探相关情况。为此,他预测,“绑架险”应该很有卖点,此险种针对经营管理中身价较高的群体,有极强的目标性,市场前景不可低估,但重要的是把规模做起来。

  “这很不可信,只是媒体报道而已,谁知道真实情况怎样。”对于一些地方是否真的出现了“绑架险”走俏的事情,李健成表示出了深深地怀疑。

  与李健成一样,一些学者也对“绑架险”的前景不太看好,认为目前还难以被国人所接受,市场空间有限。理由是,投保此险说明被保险人应该有很高的收入,而大多数人都不愿露富,这就使保险人陷入一个尴尬的局面。

  不管怎样,既然“绑架险”作为一种新鲜事物出现了,而且它的身份也合理合法(得到保监会的批准),就不应该过多地对其指责。毕竟,对之最有发言权的,除了市场,还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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