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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两大标准面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4:01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马璐瑶12日北京报道】

  45家保险公司共推理赔时限一直以来,诸如保险理赔案件“久拖不决”等让广大保险消费者痛斥保险业诚信缺失的难题即将得到解决。12日,中国保险行业《全国机动车辆保险服务承诺》、《全国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服务承诺》正式向全社会公布,国内市场上一共45家开展这三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都对这两项“服务承诺”作出了书面确认与授
权。

  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对此指出,今天这两个服务承诺,仅仅是个开始。尽管这两项服务承诺仅仅是规定了车险、健康险、意外险服务、理赔方面的基本程序和时限。但是应该讲这是保险业一个最基本的标准。既然是公开发布的标准,就要对行业内部有执行效力,是行业的一种自律公约;对社会有法律效力,可以成为保险投诉处理的参考依据。各公司要根据自身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在承诺基础上推出自己的特色服务,以此形成一个不同层次的承诺体系。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王宪章也介绍说,此次向全社会公布保险业两项《服务承诺》的目的,是让广大保险消

  费者清晰地了解在承保、理赔等环节,保险公司所应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对于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尤其是承保、理赔的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强调了保险公司的告知义务,并要求各公司都要向社会公布报案、咨询电话,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周到的服务。

  在今年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提出了“要加强保险行业诚信建设,研究制定行业服务标准。从车险、健康险等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的业务领域入手,制定理赔服务标准,规范和约束保险公司理赔程序和时限”。

  记者发现,尽管各保险公司业务流程存在很大差异性,要按照承保理赔环节制定统一的“服务承诺”和服务标准难度很大。但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还是把各公司具有的共性环节列举出来,公布了20条服务承诺。

  王宪章还透露,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在服务承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再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则和体例口径起草和制定更加精细的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先在保险公司内部试行,待时机成熟后再向社会公布。(13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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