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保险中介先学投资风险
本报记者 陈天翔 发自上海
保险业的监管机构已经开始考虑从源头上对“鱼龙混杂”的保险中介行业进行规范整顿。
昨日,本报记者从上海保监局了解到,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上海保监局在批设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时,会向前来咨询和办理手续的投资者提供专门的《投资风险提示书》。据了解,该《投资风险提示书》主要介绍了上海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最新情况与存在的问题,帮助投资者了解可能面临的风险。
中国保监会的公开信息显示,第一季度,保监会一共批设了113家保险中介机构,从保险中介机构设立申请的情况来看,自2003年到2005年第一季度,社会投资主体申报保险中介机构的速度虽然时有起伏,但整体趋于平缓。2005年第一季度有较大幅度上升,较上年同期增长51%。
保险业在我国是朝阳产业,而专业保险中介更是“生力军”。目前,外资保险公司和外资保险中介公司开始大举进入中国市场,国内的保险中介市场也开始了整合。随着保险中介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很多保险中介公司陷入了困境,“揭不开锅”的企业并不占少数。
本报记者从上海保险同业公会了解到,目前一些保险中介公司由于自身的技术含量非常低,因此它们主要靠打“擦边球”来争取业务。另外,记者还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了业绩上能有增加,部分公司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时常出现。例如,在开业初期,因为迫于自身生存压力和保险公司的打压,为保险公司套取手续费提供便利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短视,不重视和保险公司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而是利用自身的保险业务资源,在各家保险公司之间炒作手续费价格等。
中国保监会方面表示,通过大量的前期工作,保险中介的社会投资者渐趋理性,对保险中介的投资成本、投资价值和风险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盲目追风的行为明显减少,合法合规的经营观念在逐步加强,市场在配置社会资本资源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现。保险监管机构也将继续坚持保险中介发展的市场化取向,在依法批设中介机构的同时,高度重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夯实保险中介长远发展的制度基础,同时加大了防范保险中介市场风险的力度。
据了解,自2005年1月1日始,《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制度结束过渡期,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保险中介机构外部审计指引》也于近日正式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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