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列入游泳场所公众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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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 06:5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6月27日,人保财险与我国第一家也是惟一一家从事体育保险开发的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签署了体育保险产品的合作开发协议,率先推出了国内首创的游泳场所公众责任保险产品,猝死也列入了该责任险附加条款的范围。 同时,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受总公司委托,签署了来自深圳游泳跳水馆的首张保单,保额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是50万元,其中还有医疗费的免赔额是500元
人保财险精算总监陈东辉表示,该责任保险产品所承保的责任范围是发生在游泳池馆之内,所有由于意外或急性病发作而引起的死亡或残疾的人员。另外,对一些不明原因的猝死,还特别做了一个附加条款。 据悉,这次由中体保险经纪与人保财险共同设计的全国游泳场所行业保险,采纳了中国游泳协会提供的大量科学数据,为适合游泳场所之需,价格和理赔方面也进行了权衡。并且,中体保险经纪还与中国游泳协会合作,为参加保险的游泳场所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包括游泳场所管理培训、救生员培训、水质处理培训、风险管理以及重大事故索赔服务。 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表示,我国经济和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体育保险也已经展现了巨大的发展潜力,蕴藏着巨大的商机,但与巨大的体育市场形成较大反差的是我国体育保险起步晚,发展相对滞后,从供给的角度看,存在“三缺”现象,即产品开发缺技术,风险控制缺手段,产品销售缺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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