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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温州地下保单利益链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13:19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香港国卫、香港友邦在温州销售“地下保单”,日前已被浙江保监局指名批评。但对此进行立案侦查尚存障碍

  日前,浙江保监局向本刊出具了一份《关于温州“地下保单”的情况说明》,指名批评了香港国卫、香港友邦在温州销售“地下保单”。6月8日,浙江保监局副局长张忠继向本刊表示,目前该局正在调查温州“地下保单”的情况,近期会有正式结果公布。

  然而据本刊了解,浙江省保监局及国家外管局浙江分局并没有通过检查的方式拿到一张“地下保单”实物。打击温州“地下保单”已经拉响了警报,然而“敌人”却依然隐藏在掩体之下,对温州“地下保单”的监管仍然任重而道远。国家外管局浙江分局外汇检查处一位杨先生向本刊证实,目前对温州“地下保单”进行行政处罚尚没有证据,遑论对“地下保单”进行立案侦查。

  温州“地下保单”知多少

  浙江是国内“地下保单”重灾区之一,而温州又是浙江“地下保单”的重灾区。然而浙江省保监局办公室一位人士向本刊表示,目前该局尚没有拿到一张“地下保单”实物,因为“地下保单”的证据在海外,而投保人由于购买的是“地下保单”,出于诸如转移资产等不可告人的原因,一般不会将手中的“地下保单”拿出来。因此,该局尚无法确证“地下保单”的数量和可能的金额。

  令人疑惑的是,既然浙江省保监局没有拿到一张“地下保单”实物,又如何能定论香港国卫、香港友邦在温州销售“地下保单”呢?浙江省保监局业务科肖科长向本刊解释说:“我们通过这种非检查的方式取得了这两家公司在温州销售的‘地下保单’实物,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两家保险公司在温州地区销售了‘地下保单’。”

  据肖科长介绍,该局要求辖区内的保险公司收集“地下保单”,前提是为投保人保密。辖区内的业务员有亲戚购买了这两家保险公司的“地下保单”,于是将之提供给了该局。

  浙江省保监局显然不可能把“线人”提供的“地下保单”当做“战利品”,实际上浙江省保监局通过检查的方式主动缴获的“地下保单”仍然是空白。

  国家外管局浙江分局温州支局近期撰写了一份关于温州“地下保单”情况的调研报告,该报告称,每年温州的“地下保单”涉及保费至少3000多万美元,换算为人民币约2.5亿元。

  外管局浙江分局温州支局办公室周主任向本刊证实,3000万美元只是一个估计,其中有些是猜测。

  肖科长坦言,真正的可靠的数据,应该是港澳保险公司统计的来自内地的保单有多少。但据本刊调查,目前港澳的保险监管机构并没有相关的数据统计。中国保监会也坦承,网上、报刊上所说的“地下保单”数量,都是一些人大致的估计、推算。

  据业内人士分析,国家外管局的调研数据虽然是估算,但温州每年“地下保单”保费流失绝对在3000万美元之上。曾有香港友邦的业务员向媒体透露,香港友邦在温州的客户在千人以上。而一般“地下保单”每年平均缴费很多在5万美元以上,据此测算,香港友邦在温州的“地下保单”每年保费收入也在5000万美元左右。

  “地下保单”圈钱路线浙江省保监局向本刊证实,在温州销售“地下保单”的海外公司主要是设在香港的保险机构,有香港国卫、香港友邦等,其在温州负责展业的正式业务员人数并不多,但他们以高佣金方式(一些险种的佣金甚至达到60%以上)以及高回报(一般承诺回报达5%以上),在温州当地发展自己的兼职介绍人员。“地下保单”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温州市区和乐清、瑞安两地。

  浙江省保监局办公室一位人士向本刊表示,“地下保单”的保额高,保费也高,购买“地下保单”的客户年缴保费很多在5万美元以上,有的“地下保单”每年保费为20万美元,这不是一般老百姓能买得起的。

  “地下保单”的主要险种为投资加保障类保险。国家外管局浙江分局温州支局国际收支科刘科长向本刊证实,温州的“地下保单”以寿险为主,其中不少是投资型险种,比如投连险。

  温州“地下保单”的展业方式主要是通过老客户推介,确定对象后,海外业务员往往不定期组织这些准客户去香港签单;或是利用这些准客户出海进行商务或考察活动,途经香港之际签署保单。温州客户有的直接用外币投保,也有客户交纳人民币,由海外业务员兑换成外币投保。

  “地下保单”在温州地区圈走大量保费,给温州的保险业发展带来较大的损失。据外管局浙江分局温州支局调研,每年温州的“地下保单”涉及保费在3000多万美元左右,换算为人民币约2.5亿元。浙江省保监局业务科肖科长向本刊透露,2004年温州保费收入34.2亿元,其中寿险保费收入为24.3亿元。按此测算,温州每年“地下保单”的保费流出占到温州每年寿险保费收入的1/10左右。

  “地下保单”的供求分析

  消费者为什么放着内地的保险不买,要去买海外的“地下保单”呢?收益高、保障高、服务质量高,这是业务员宣传“地下保单”时吹起的美丽泡泡。

  据了解,海外保险公司的资金是全球配置,可投资工具及避险工具都很丰富,收益率相对有较高的保障。据悉,普通海外保险公司的寿险产品,一般年收益率为5%,而内地保险公司一般只有2.5%;海外的投连险年收益率最高可达20%,而中国内地的证券市场尚不成熟,投连险的风险较大,2004年,8家保险公司的21个投连险投资账户中,六成账户同比下跌。

  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数据,截至2003年年末,温州民间资本规模已达2770亿元。温州民资发达,而其资金运用渠道并不多,温州炒房团一度闻名国内,然而随着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控调,温州民资的炒房成本骤增。温州民资在寻找新的资金运用渠道,“地下保单”乘虚而入。面对业务员许诺高达20%的收益率,逐利的民资开始纷纷投向“地下保单”。

  浙江省保监局承认,海外保单设计符合部分高端客户的需求,如保额很高,身故保障免体检的保单保额达到50万美元。凡是购买海外保单的客户,如果在香港有商务方面的需求,如产品展销会,公司或者业务员一般会在机场接机、场地安排、酒店入住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

  浙江省保监局向本刊表示,“地下保单”的购买者一般属于高收入人群,这些有能力缴纳高额保险费的人士往往比较注重保险服务的质量。许多保险消费者认为海外保险机构实力雄厚、服务质量高,对购买海外保单存在一定的盲从性。

  另外,还有少数人,是想通过购买“地下保单”把不合法的收入及财产转移到海外,具有非法意图。目前,香港的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是美元或港元,投保人将人民币大额兑换成外币,一般通过“地下钱庄”来操作。业务员将“地下保单”的保费以人民币存入“地下钱庄”后,能在香港以外币形式取出。

  国家外管局浙江分局外汇检查处一位杨先生向本刊介绍,目前浙江省尚没有发现“地下钱庄”进行外汇买卖。已经查实的一些案例是浙江的“地下钱庄”将人民币汇到广东、福建,然后由广东、福建的“地下钱庄”进行外汇买卖。

  香港国卫、香港友邦为什么会不远千里以“地下保单”的形式来温州展业呢?浙江省保监局办公室一位人士向本刊表示,外资可以来内地设点展业,这个口子已经放开了,但设点的经营成本很大,而通过“地下保单”展业基本没有什么经营成本。

  “地下保单”暗藏地雷

  在高收益的外表下,“地下保单”实际上暗藏地雷。据本刊了解,如果保单签署地标明为“香港”或“澳门”,而投保人不能出具在港或在澳签单的证明,不仅保单无效,投保人还将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而且由于港澳地区与内地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理赔时依照港澳地区法律办理,内地各种证明材料未必会得到港澳地区法律认可,一旦发生纠纷,投保人还要聘请港澳律师,会带来高额成本和诸多不便,投保人的利益极易受到伤害。

  浙江省保监局业务科肖科长向本刊透露,“地下保单”并不是像它在投保前宣传的那样收益高,也有风险,也会有诚信问题。虽然内地保险公司也有诚信问题,但内地法律能够监管约束到它们,能够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而内地法律监管不到香港的保险公司,因此无法保护“地下保单”投保人的权益。

  浙江省保监局办公室一位人士向本刊表示,“地下保单”承诺很高的收益,但要期满之后才给付,届时的情况会怎样呢?目前,购买了“地下保单”的人也有退保的。

  “地下保单”的投保人缴纳续期保费、申请保险赔款时,一般是通过电话与原来的推销人员联系,很难保证及时、有效的服务。如果原来的推销人员已脱离该保险公司,就有可能联系不上。此外,内地投保人缴纳保费后,也很难鉴别所收到的保单和保费收据的真伪。

  浙江省保监局向本刊表示,近年来,一些海外保险机构未经我国保险监管机构许可,向内地居民销售海外保险公司的保单。此类活动游离于我国保险市场监管之外,严重扰乱了我国的金融秩序,给投保人的资金安全和生活保障带来不小隐患。

  监管任重而道远

  国家外管局浙江分局外汇检查处一位杨先生向本刊证实,目前对温州“地下保单”进行行政处罚尚没有证据,遑论对“地下保单”进行立案侦查。立案的条件是要有证据。我可以肯定,浙江省公安局目前没有启动对“地下保单”的立案侦查。

  如果香港业务员将内地投保人组团到香港去购买保险,内地保监机构无权对之监管。因此,就算拿到了“地下保单”的实物,如果不能证明业务员是在内地销售的,也很难对之进行惩戒。

  杨先生表示,大家可以想象卖“地下保单”的业务员收来的是人民币,他们要把人民币兑换成港币或美元后汇到海外,他们可能通过“地下钱庄”来运作。

  杨先生介绍说,由“地下保单”派生出来的外汇问题,如果在20万美元以上,构成非法经营外汇罪;20万美元以下,罚违规金额的30%以上,比如10万美元,则罚相当3万美元的人民币。

  根据我国《刑法》第225条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保险业务的,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的,最高可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保险法》第142条规定,非法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杨先生表示,对“地下保单”的处罚力度已经够了,关键是如何去获得证据。

  购买“地下保单”的消费者或是出于转移资产的目的,或是为了逐利,一般不愿意主动配合监管部门查处“地下保单”。由于很难拿到“地下保单”实物,浙江省保监局的监管力度到底有多大呢?仅靠宣传,能拆碎“地下保单”的利益链条吗?浙江省保监局业务科肖科长向本刊透露,该局已经与浙江省公安厅建立了联席机制。对于已经销售的“地下保单”,出现一例,查处一例。够上犯罪的,送交相关公安部门,够不上犯罪的,按《保险法》进行行政处罚。通过宣传“地下保单”的危害性,目前温州的“地下保单”新单已经得到了遏制。

  虽然对“地下保单”的取证存在困难,但中国保监会对“地下保单”的打击并没有因此而停止。在2004年11月发布的《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的通知》中,中国保监会指出“对于在境内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境外保险机构,将在市场准入等方面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

  友邦已为“地下保单”付出了代价,日前,友邦在内地的团险牌照没有获得批准。肖科长向本刊透露,友邦的团险业务没有获批原因很多,在内地销售“地下保单”是原因之一。记者调查了解,目前香港友邦已经暂停向内地人员销售保单,6月9日,香港友邦客服人员向本刊证实,今年香港友邦决定,内地人员以到香港签单的方式购买香港邦的保单,也暂停了。

  业内人士认为,香港友邦拒接内地保单,是由于无法证明保单是在内地签的还是在香港签的,为了避嫌,干脆这块业务不要了。香港国卫目前在内地没有代表处,但“地下保单”已经为其将来在内地开设分支机构制造了麻烦。

  据本刊了解,中国保监会已经与香港的保险业监理处和澳门的金融管理局建立了合作机制,并就打击在内地非法销售“地下保单”达成了共识。

  链接 何谓“地下保单”

  所谓“地下保单”通常是指设立于海外的保险机构所签发的承保内地居民人寿保险的保单。这类保单应该称为“海外保单”,它是海外保险机构签发的,承保的又是内地居民。海外保单并非都是不合法的,海外保险公司签发保单的行为也不是隐秘的,只不过一些人在内地为海外保险机构推销保单的行为是隐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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