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各企业单位7月1日起都要参加生育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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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 08:44 竞报 | ||||||||
本报讯 (记者 高鸽)从7月1日起,本市各企业单位都要参加生育保险,不论男女,也不论是否已经生育。预计本市将有近250万人参加生育保险。如果单位不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据了解,由于有相应的报销目录控制,除了婴儿费和超过支付标准的床位费外不得向参保职工另外收取费用,从一定程度上限制医院的“过度服务”,从而缓解当前本市生育费
市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张大发处长介绍说,生育保险包括四部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保险中规定的产假90天同现有国家相关规定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男士也可以享受部分生育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夫妇一方可以享受晚育奖励假。男职工可以享受晚育奖励假,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照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加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男职工也可以享受。 生育保险费与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统一征缴,在7月1日的当天,依托现有的社保数据库,一起缴费,不需要企业单独缴纳。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共用一个蓝色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不再单发生育保险手册,结算的流程完全按照医疗保险的流程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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