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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将督促保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 09:5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四日电 记者 李鹏 二十四日中国保监会消息,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表示,中国保监会将督促保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吴小平透露,将研究制定指导保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特别是要研究如何防止大股东利用不正当关联交易,挪用保险资金,侵害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利益的情况。

  中国保监会和全国工商联在山东济南举行保险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与公司治理论坛。吴小平在论坛上发表演讲指出,保监会在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方面,重点把握四个原则:责任原则,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应体现社会责任的要求;透明原则,保险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切实保护股东和被保险人的知情权;公平原则,保险公司不仅要确保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待遇,更要突出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稳健原则,保险公司应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控制风险,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吴小平也表示,为了促进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原则是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满足经济社会对保险业的需求和有利于促进保险业增长方式的转变,适当优先设立农业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专业保险公司。

  长期以来,中国对保险市场准入一直采取较为审慎的政策,对保险公司的设立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标准和程序。截至二○○四年底,中国共有保险公司六十九家,其中外资保险公司数量超过中资保险公司,达三十七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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