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保险业力阻退保潮 房贷险退保5%手续费不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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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 10:10 东方网-劳动报 | |||||||||
来源:劳动报 作者:黄雨清 东方网4月11日消息:在房贷险的保单中,市民可以发现这样的标注:保费中有5%是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在保户提前还贷而进行退保时,这5%的手续费将不会退还。记者昨天了解到,这是房贷利率进入“加息空间”后,沪上保险业联手减少“退保潮”带来的风险而采取的举措。
目的减小企业风险 据了解,造成房贷险亏损的主要原因在于保险公司要一次性向银行支付全部手续费。据某大型保险公司一位知情人透露,去年该公司光花在退保上的金额就高达1个亿。“央行的升息,更加剧了业内对退保潮的担忧。” 此前,曾有不少保险公司酝酿启动房贷险的改革,将手续费分期支付给银行,可不再存在一次性支付而无法追回的局面。但是平安财险的有关负责人认为,即便每年交一次,保险公司和银行都必须设立专门的人员负责按期划款的工作,这将大大增加操作成本。“如果在投保时就声明不退还手续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保险公司的风险。” 涉嫌“霸王条款”? 目前保险业的这种做法,看起来似乎有保险公司将自身风险转嫁到保户身上的嫌疑,这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呢?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消保委律师志愿者、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江宪律师。他认为,如果在合同上已经事先声明“5%手续费恕不退还”,而保户也自愿签字同意的话,属于合同签订双方达成协议,不应被看作“霸王条款”。 而保险公司也认为,包含此内容的房贷险合同文本都是上报至保监会批准通过的,因此属于“按规定操作”,并没有违规。 小保险公司“有苦难言” 按照保监会下达的规定,房贷险手续费为5%,本市平安、太保、人保等大型保险公司都严格执行此规定。 但是记者了解到,沪上不少小型保险公司为了争夺市场往往支付给银行高额手续费,最高数额可达20%。而在业内实行“5%手续费不列入退保范围”的规定后,这些公司开始自食恶果。因为保监会规定的手续费费率为5%,所以各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上明确5%的金额不退还,换句话说,如果某保险公司给银行的手续费是20%,那么15%的手续费差额只能他们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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