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行业动态 > 正文
 

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7月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 09:55 天津日报

  天津市将形成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体系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市政府讨论通过,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本市将形成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体系。

  《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生育保险的适用范围、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率的确定、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的管理、经办、基金的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共三十条。它将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生育生产期间的特殊困难。

  《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依照本规定执行。适用范围与目前本市医疗保险规定的适用范围相同。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和其他资金四部分构成。筹资水平确定为0.8%。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与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一致。生育保险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三方面的待遇。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保险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