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个别保险代理人在签单过程中代替客户在各种重要的投保、变更申请和核赔文件上签名的现象屡禁不止,不但给保险公司带来很大的风险,而且很容易使合同效力待定,甚至直接导致合同无效,最终可能损害客户的自身利益。为了更好的规范代理人的展业行为,加强品质管理,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代理人队伍的诚信形象,充分保障客户的利益,成都泰康从今年开始严厉杜绝“代签名”现象。
上门更正代签名 保障客户投保利益
为充分保障客户利益,对已发现的代理人代签名问题,将由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在每周一以会办单电子版的形式同时通知分公司营销部人管岗和营销服务部经理,由营销服务部经理指派组训专员进行情况复查和核实,并在10日内到分公司(中支)客服部或郊县服务部办理补充回访声明手续。同时,代签名客户也可以带上相关证件,直接到当地服务部办理补签名手续。对于郊县客户,由于路途较远或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分公司或中支公司办理补签名手续的,公司将派出专人到客户家里办理补签名手续。
代理人违规操作 公司将予以开除
按照规定,公司随时将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一经发现客户未在投保单、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保单送达书及各类核保核赔通知书等文件中亲笔签名,而是由保险代理人代替签名的,将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罚。今年4月1日以后新投保产生的代签名问题,一经发现并证明属实,对代签名的代理人予以解除代理合同。4月1日以前发生、但未在4月30日以前到公司办理相关补签名手续的,公司一经发现,将责成相关代理人陪同客户按上述规定办理补签名手续,并由该代理人承担相关的工作费用,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代签名行为有关责任人予以解除代理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追究该代理人的直属主管的管理责任。 (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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