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研讨发展中突出问题 吴定富强调风险防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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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00:39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马璐瑶10日北京报道】 保监会集中研讨发展中突出问题 10日,在集中研究讨论保险业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查找风险点、加强风险防范的问题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当前保险业风险防范工作中存在着认识不统一
吴定富认为,保险业今后在风险防范方面应该抓好五项主要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偿付能力监管的认识,把偿付能力监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快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制定工作,同时对已经制定的指标体系不断进行完善;加大财务分析的力度,真正发现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研究如何把现场检查、行政审批等其他方面的监管工作同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合力。 二是对现场检查进行统筹安排,提高现场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明确现场检查的重点,重点查处弄虚作假和可能造成重大风险隐患的问题;通过加强立法工作,解决处罚手段的问题;对现场检查作好长远计划安排,要一查到底,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止再犯;整合利用好监管力量,找出侧重,要研究怎么借助外部中介机构的力量,发挥行业协会等方面的作用,通过更新检查的技术手段,提高检查的效率等。 三是在资金运用监管方面,除了继续完善监管的制度措施以外,关键是要使现有的制度落到实处。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大额的资金运用实行全程监控;要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要尽快落实资金托管等制度措施,从根本上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是在治理结构监管方面,要明确哪些是公司可以自主决定的,哪些是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的,还要处理好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五是在监管人才和监管责任制方面,要把不同类型和专长的人才最有效地配置到不同的监管岗位上去,要建立监管责任制,一级抓一级,把责任落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使每一个人都树立高度的责任心,把监管工作抓实抓好。(11C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