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险7月实施 200万女职工纳入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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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 17:57 北京晚报 | ||||||||
北京建立大社会保险框架 本报讯 (记者 丁文亚)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制定完成,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社会保险体系内包含的5大险种全部建立。
据透露,《规定》提出,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保险费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实行全市统筹。《规定》还特别明确了法律责任。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额或者参保职工人数的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年底前200万应参保人员将纳入统筹范围。 据了解,在已经制定完成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中,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暂时不纳入此保险范畴。根据该保险规定,今年起,北京市企业将被强制为具有本市户口的女职工投保生育保险,并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女职工孕、产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及企业不再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