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批准中国首家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开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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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 21: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1月11日电 (范迎春 徐国春)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11日在哈尔滨市正式挂牌开业。据悉,这是中国首家相互制保险公司。据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周延礼介绍,相互制保险公司是所有参加保险人为自己办理保险而成立的法人组织,是国际上较成熟并被广泛采用的一种保险组织形式,在组织形式、资金来源、经营模式、经营目标和分配机制等方面与股份制公司有很大区别,具有经营灵活、成本低以及适于道德风险较高的保险业务等优势,是发达国家在农业保险方面大多采用的一种形式。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是在原黑龙江农垦总局风险互助体系的基础上筹建的。1993年起,黑龙江农垦总局开始在垦区内试办农业风险互助业务。十多年来,累计承保种植面积2.65亿亩,支付赔偿金10.8亿元,使9510万亩受灾农田迅速恢复了再生产能力,148万户家庭农场直接受益。但是,垦区在实践中发现风险互助存在机制不灵活、保障程度低、保障面窄等问题,因此引进了相互保险公司的新机制。 周延礼说,阳光公司的开业是中国保监会深入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为“三农”服务的重要体现。阳光公司经营模式的成功,将对中国国内其它省份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保证农业生产的平稳运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据悉,阳光保险公司开业首日已分别与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农垦九三奶牛协会签署938万亩粮食作物和5000头奶牛保险协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