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境外运用取得实质性进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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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 08:51 证券时报 | ||||||||
本报北京电(记者 徐 涛)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宣布,已批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资金境外运用额度17.5亿美元。这是《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后,外管局批准的第一笔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额度。 去年8月9日,中国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据此,平安保险的这17.5亿美元外汇资金将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国际公认评
保监会有关人士就此指出,平安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获批,标志着保险资金境外运用进入实质性阶段。此举有利于保险公司分散投资风险;有利于中资保险公司对国际金融市场的熟悉、学习,逐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他说,截至去年10月底,保险业外汇资金已超过100亿美元,主要来源于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三家公司海外上市募集的资金。这部分资金能否保值增值,对整个保险业的发展意义重大。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曾表示,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在海外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品种为债券,其中主要包括香港政府债券、中国政府在海外发行的债券和其他国家政府债券。随着保险公司对海外金融市场的熟悉、投资管理经验的丰富以及风险控制机制的完善,保监会将本着积极审慎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调整保险外汇资金海外投资工具或品种。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再次强调:“加强保险资金运用、加强保险资金管理将是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在稍后举行的一个专题讲座上也表示,要进一步扩大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平安保险在新年伊始即获批境外运用外汇资金,对整个行业而言可谓意义深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