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定富批评保险商董事会走形式 要求建独董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10:07 北京晨报 | |||||||||
吴定富批评保险商董事会走形式,要求国内保险公司今年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晨报讯(记者 李隽琼)在为期两天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台下的各保险公司受到了来自其最高监管者——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最严厉的一次批评。 吴定富的批评直指各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在谈及深化保险公司改革的关键环节——
为此,在2005年保险工作重点中,吴定富把“进一步深化保险公司改革”列在了第一位,而“加强董事会建设”就是其下三大核心之一。 另外两个核心是优化保险公司股权结构,鼓励保险公司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和深化国有保险公司用人制度改革,加强对国有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的考核,逐步建立高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 吴定富要求保监会严格审查保险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让它们逐步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强化董事责任。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完善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提高董事会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吴定富的新年工作部署显然得到中资保险公司的积极响应。当会议进行到交流阶段时,在境外上市的保险商——平安保险的董事长马明哲当场表态,2005年,平安打算增聘一名独立董事,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的作用。 但很可能这项工作的“阻力”将来自一些合资保险公司。1月7日下午的分组讨论中,一些外资组的代表发表了自己的疑惑:“增设了独立董事,会不会导致不利于外资股东的决策?”因为,各合资保险公司董事会基本是按照中外资董事各一半的比例设立,一旦增设独立董事,这个相对平衡将被打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