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首次制定保险中介从业者职业道德指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 22:5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三日电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这是中国保险业首次制定全国性的从业人员道德规范,有助于进一步推进保险业诚信建设和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中国保险中介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据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提供的数据,截至今
为确保道德指引的有效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将把道德指引的主要内容分别纳入保险代理、经纪和公估三个基本资格考试以及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持续教育体系之中。 作为道德指引的配套文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早先已公布《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守则》、《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守则》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守则》等三个行为守则。 据悉,美国、英国、德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国家或地区都制定有保险中介的行为规范。业内人士称,此举显示中国保险业力求与世界惯例接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