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资保险公司各显所能对峙年金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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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 08:39 新京报 | |||||||||
业内人士预测,监管部门会延续过去监管思路,在开放和保护中达到保险业“生态平衡”。 友邦当年进入上海市场曾引起很大争议,被认为在本土企业没有准备的时候提前开放会有行业危机。
对于三年保护期的结束,一些专家认为,入世实质上是中国企业“国际化”和国际企业“本土化”的较量,2004年12月11日带给大家的心理冲击是一种新的不确定因素,主要是年金市场这块处女地,对于国内的保险公司来说,营销模式、产品、服务都是新的课题。 有迹象显示,中国监管部门很可能在年金市场延续以前的监管思路,通过准入条件的门槛设置,逐步放开,试图在开放和保护中达到中国保险业的“生态平衡”。 外资瞄准新业务市场 从中国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来看,中资保险公司占据全国寿险市场份额的97.6%,其中“中国人寿系”高居56.4%.入世过渡期三年,中国保险市场和中资保险公司在竞争中发展壮大,三年来保险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32.2%、44.7%和27.1%.截至2004年10月,全国保费收入达到了2704.3亿元,三年前,这一数据为2109.4亿元。 “三年过渡期合资保险公司打的是‘游击战’,但2004年12月11日后,他们将展开全面的挑战,尤其是在年金、团险这样的中资保险企业陌生的领域。对于我们来说,最担心的是他们是否会像友邦进入一样带来新的营销风暴。”中国人寿等本土企业尽管占有明显市场优势,但仍然担心放开后的市场局面。 据中国保监会透露,截至今年9月,共有39家外国保险公司在华开设70家营业性机构,124家外国机构设立了187家代表处,而中资保险公司的数量仅有77家。保监会人士称,当前接受资格审批的外资保险公司逾10家以上。 “2004年12月11日对于大家的挑战是,养老金这块处女地的争夺将可能是营销方式上的革命性突破,也就是说也许整个游戏规则将会被打破,那么领先者是否还将继续领先将一个未知数。”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如此分析。 而合资公司的人士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于团险和年金市场的渴望。首创安泰的中方股东首创集团相关负责人就表示,首创会利用自身的资源为首创安泰进入中国的团险市场带来一切便利。 人才之争首当其冲 专业人士指出,保险是一种资本密集、人力密集、智力密集型的产业,这决定了外资企业没有办法在短期内完成超越。 中美大都会人寿董事总经理齐莱平表示,假如明年保监会一次批准十个城市的准入资格,那我会担心我们的人才资源一下子跟不上。多家合资保险公司高层人士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也明确表示,中国保险市场全面放开后,公司不会突然加快扩张的速度。 合资保险公司表现出来的稳扎稳打的风格并没有让中资企业暂时松口气,随之而来的激烈的人才争夺战双方都铆足了劲。 “我们会坚持用我们的培养方式去培养我们自己的队伍,把基础打好了,再谈扩张。”齐莱平说。在2004年11月,中国人寿为新任总精算师上任大张旗鼓,除了来自美国的主角丹尼尔,当天的媒体见面会上,中国人寿股份公司二十余个部门的负责人悉数到场。“这是要让大家感受到中国人寿会加快引进人才、更新血液的步伐,谁都要有危机意识。”这是业内人士对这一事件的注解。 开放推动中资向效益转型 应对开放,中资公司面对由规模向效益转型的挑战,一些研究人员指出,中资增长势头明显,但竞争手段相对单调。 2004年的行业热点之一是,传闻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IPO所得的资金全部滞留在境外,等待有关部门的开闸放水。 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人士也在多种场合表示,保险资金跟社保资金一样,有望成为首批QDII投资海外。甩掉历史包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的国有保险公司传递给市场的信息离不开“效益”这个核心主题。 上市后,一直以来将“低价”作为车险市场杀手锏的中国人保连续几次提价,11月1日,甚至在新的车险条款中明确规定“500元以下免赔”。在市场的一片声讨中人保坚持在各地推行该条款。在业内人士的眼里这是人保向效益型企业转变的一个经典案例。 “以前说市场有搅局者,事实上最大的搅局者就是人保,依托其市场份额,每次降价都让别的公司难以招架,现在人保终于为了报表而改变了这种做法。”一位业内人士评价。 有业内人士乐观地认为,领先者永远可以从第二冲到第一,但挑战者只能成为局域市场的领先者,而且领先者还是可以通过复制、跟进重新再来。 一位资深人士向记者透露,有迹象显示,中国的监管部门很可能在年金市场这一块延续以前的监管思路,通过准入条件的门槛设置,逐渐放入“鲇鱼”,在开放和保护中达到中国保险业的“生态平衡”。 入世承诺摘要 地域限制和开放时间:三年内取消地域限制。 进入形式和合资比例:对保险经纪公司,加入时允许设立合资公司,外资比例可达50%,3年内不超过51%,5年内允许设立独资子公司;各类保险机构,在地域限制取消后,允许在华设立分支机构。 业务范围:3年内允许合资寿险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 (盛岚/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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