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悬赏500万吸引保险机构设总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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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 22: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为了在5年内成为保险业中心,深圳出台全国首个重点扶持保险业发展的政策 本报深圳讯 记者周敏报道:保险机构在深圳设立总部,政府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利润达到规定数额,最高可获一次性奖励500万元;高层管理人员每月可获1000元补贴,深圳出台全国首个重点扶持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12月4日,深圳市政府出台《关于推动深圳保险业创新发展若干意见》,要在5年内把深圳打造成保险业中心。为此,深圳市政府可谓不惜血本。只要保险机构在深圳设立总部,就可以一次性从政府拿到巨额奖励。在深圳新设立保险机构总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新设立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总部或地区总部在深圳的保险机构新购置办公用房,还可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购地自建办公用房的,返还三成地价(含配套费等)。 只要保险机构经营效益理想,深圳市政府还要根据年度利润额发奖金。上年度利润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上年度利润达到1000万、500万、300万元以上的,可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200万、100万和50万元。 为吸引境内外保险业专业人才来深发展,深圳市政府还为保险专才开出了诸多优惠条件。在深圳的保险机构总部副职待遇以上、地区总部正职待遇以上高管人员,将按每个职位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住房补贴。高层管理人员在办理调入和家属随迁手续、人才居住证享受优惠条件。子女就近就读重点学校,外籍人士子女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优先在深圳的国际学校和部分其他学校学习。 深圳市政府鼓励保险机构发展企业年金和健康保险,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配套服务;发展责任保险,为医疗、工伤、交通事故以及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提供风险保障;发展中小型企业保险,为民营、高科技企业等提供服务。同时鼓励香港保险业经营机构将研发部门迁入深圳,建立健全深港两地保险监督合作与交流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合力打击跨境非法经营活动。 据介绍,截至目前,深圳市共有保险法人机构6家,含中外合资1家,保险分支机构270家,外资保险机构代表处8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56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179家,形成了涵盖国有、股份,合资、独资,商业性、政策性,产险、寿险,直接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等多元化的市场体系。但是,作为深圳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的保险业,与银行、证券相比,发展仍较为滞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