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首次对绑架恐怖活动等不再免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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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19:5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3日电(记者毛晓梅)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际合作开发的《经营管理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产品近日上市。 这个新产品专门针对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经营管理人员设计,其保障广、保额高、附加功能多,是国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领域首个高端产品。
据悉,该产品首次将绑架、恐怖活动等新的风险列为保险责任,也就是说,今后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恶意报复、绑架等造成人身伤害,将可以获得太平洋产险的保险赔偿;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人民币。 除承保被保险人本人的意外伤害风险外,《经营管理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还提供了父母赡养、子女教育和被保险人配偶子女绑架身故三项保险责任。客户可自主选择多种保险责任和多档保险金额组合投保。(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