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业行为守则和收费标准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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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 10:5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黄蕾 发自上海 记者近日从“首届中国保险公估年会”上获悉,《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行为守则》和《保险公估收费标准》两个规定经会议讨论通过后,将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名义下发,这是公估行业首个全国性行为守则和收费标准。
中国保监会中介监管部吕宙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保险中介是保险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保险中介将具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十分美好的发展前景。他认为,保险中介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关键是诚信和专业化,中介行业的业务规范应主要靠行业协会的自律约束。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1月22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