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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云:我卖出了中国第一张航意险保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10:55 中国保险报

  “他看了看床头那只蹩脚闹钟。八点过几分,离航班起飞两小时不到一点。是时候了,该走了。他打算坐上住家附近的地铁去航空公司的接客站,在那里搭上空港的专车。他身上剩下的钱,刚够坐地铁和购买飞行保险单。想到这里,提醒他还必须留出足够的时间,到空港去买保险单。他赶紧穿上大衣,摸了摸口袋,检查一下那张去罗马的飞机票是否还在里面。”

  ——摘自美国小说《航空港》

  □本报记者 段庆文

  虽然已经过去了19年,谈起阿瑟·黑利的小说《航空港》和中国第一张航意险保单,孙云仿佛又回到了自己的青春岁月。

  孙云现在的身份是北京市众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1989年他负责策划和销售了中国第一张航意险保单,当时他在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工作,是一位刚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

  孙云回忆说,当年想到开发这个新险种是受了美国小说《航空港》的启发,这篇小说借助一次航空飞行事故描述了美国在上个世纪60年代航空保险的基本制度。小说描述一个破了产的建筑承包商,铤而走险,带了炸药,乘飞机旅行,准备与飞机同归于尽,企图为遗孤取得一笔事先购买好的巨额保险金。

  孙云介绍,美国当时的航空保险销售模式主要是:在航空港设立出售保险单的柜台,柜台旁边设立邮箱,旅客填写完保单后,就把保单投到邮箱寄走,在保单上填写受益人的姓名和地址。

  为什么我们不能开办这样一个险种呢?带着这个问题,孙云多次到首都机场进行调查研究。“说实在的,那时首都机场一年的进出港客流只有300多万人次,能坐飞机的不多且受条件限制,开办航意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设想如果有20%的人愿意买航意险保单,就可以从费用上打平。”经过反复论证,尽管有困难,有关部门还是同意了孙云提出的开办航意险业务的计划。

  1989年1月1日,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朝阳支公司负责出单的最早的航意险产品开始在首都机场(现一号航站楼)候机大厅内销售,用的名称是“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当时的保险单采取明信片的形式:正面与一般明信片无异,背面是保险条款,旅客购买之后就投入销售柜台旁边的邮箱寄走,明信片正面填写的名字就是受益人。当时一元一张,每张保额一万元,邮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开始销售的那段日子,孙云天天盯在机场候机厅的航意险销售柜台。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最初的销售状况并不好,每天一百张左右,远不能维持正常的营业费用。

  “可能是我们的销售柜台设在国内旅客出发区域内,国际旅客不从这里经过,不可能成为我们的客户。而对当时的国内旅客来说,航意险还是新鲜事物,能够接受的人很少,只有一些年青人愿意尝试。”孙云分析。

  他至今还记得航意险销售的第一天,一个去福建上大学的女大学生买了两张航意险保单,然而,一聊才知道,她购买的动机并不是看中了保险保障,而是想留保单做个纪念。“那时,因了解保险的功能而购买航意险的人少之又少。许多人都认为买保险不吉利。借用《航空港》小说中德默雷斯特机长的一段话:‘一个人出门旅行,在火车站、公共汽车站或者乘远洋轮船,或者把自己的汽车从停车库开出去的时候,谁身上还带着专保死亡和受伤的保险单的?更何况这些保险单是用各种狡黠的手法硬塞给他的呢?’”

  由于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仅仅4个月过后,这种航意险运作模式就停办了,“实际只卖出了几千张保单。”尽管初创不利,但毕竟这种保险还是有市场需要的。1989年5月1日,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坏赔偿暂行规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民航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一起研究制定了新的航意险保险条款,航意险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办。新产品分5种费率,即3元、5元、7元、9元、11元,对应保额为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

  孙云很有感触地说:“19年过去了,回过头来看一看,国情、人情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航意险仍然是一个很有生命力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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