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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明年将联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 10:34 新闻晨报

  □记者周凯

  晨报讯 有了一次欺诈投保人的“污点”记录,保险营销员即便从辽宁跳槽到上海,也无法逃过公众的监督。这套有利于投保人权益的“保险营销员管理信息系统”明年下半年将实行全国联网。这是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主任王建昨天在保监会网站首次网聊时透露的信息。

  王建表示,上海已经开始进行保险代理人的征信系统,保监会正在总结上海征信系统的经验,建立全国的营销员信息化管理系统,预计这套系统在明年下半年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建成之后,该系统将包括保险营销员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资格证号码、展业证号码、保险营销员的从业行为等信息,还有他所服务的保险公司和服务的诚信情况,以及收到客户投诉和违规处罚的情况。以上信息可以通过保险营销员信息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使每一个保险营销员的保险营销服务行为受到社会的监督。

  2004年起,上海将4万名保险代理人的执业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并先后开通了电话查询和网络查询。任何保险代理人违反行业规定都会被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不但难以再进入保险领域,甚至沪苏浙的其他行业也会将其拒之门外。“污点”记录保留的时间也会视违规程度而定,比如挪用保费5000元保留3年,挪用5000元到1万元、1万元以上分别保留5年和7年。

  但是,上海保监局相关人士曾透露,此系统只记录特定区域的“污点”,曾有个别保险营销员被查出欺诈后,流窜全国多个城市,仍然可以在保险圈内从业。诚信记录全国联网,自然有助于改变上述情况。

  王建还表示,保监会正在与保险协会协调,支持在保险协会中设立保险营销管理委员会,以便更好地保护保险营销员的合法权益。但是根据相关程序,还需要国家民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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