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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也有望开保险公司 注册资本最低要求10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 08:05 南京晨报

  晨报讯 近日中国保监会中介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保监会对现行《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的修订已经起草完毕,修订主要内容中考虑允许保险代理人设立“一人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的规定,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只有1名自然人股东或1个法人股东,注册资本最低要求10万元,但对其设有严密的风险防范制度。参照新公司法的相关条款,保监会也准备放行专业保险代理人成立“一人公司”。

  老总不担心人才流失

  国泰人寿江苏分公司总经理钟茂季表示,如果一人公司开闸,并不担心人才流失的问题。有些代理人可能会离开原来的团队,选择自己创业。但是,这不会对大公司造成太多影响,反而会推动市场竞争,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

  专家:要严格审批

  据了解,江苏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较多,总资产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专业中介机构仍然总体亏损,存在内部管控不到位、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保险中介公司的社会认同度不高,出去和人接触,很大一部分人不明白保险中介代理公司是干什么的。

  因此江苏保险行业学会秘书长陆永汉指出,如果放行一人公司,这给代理人提供了更多施展才能的空间,应该会进一步激发市场的活力。但是管理部门必须明确准入制度,严格审批程序,防止一人公司一哄而上,反而搅乱了市场。

  听听保险精英们怎么说

  李女士:我一直是做团体保险的,对保险公司的依赖性较强,需要公司强大的支持力量和业务平台,所以不会考虑自己开代理公司。但那些做财产险、个人寿险的业务员对保险公司的依赖性较弱,只要有足够的客户资源,他们就可以考虑自己开公司了。

  黄先生:我觉得这个政策意义不大,更适合那些“超级代理人”,因为自己开公司必须要有巨大的客户资源。

  杨女士:我觉得这个政策挺好的,有一定经济基础、综合能力的人就可以尝试。在大公司做业务是有坚强后盾的,但自己办公司只能完全靠自己,对代理人的要求更高,所以是因人而异,要谨慎行事。

  作者:刘敏 王琴/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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